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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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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生态环境部美境行动,共探生态文明教育新路径

2025-07-17 17: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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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至11日,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2025年美境行动项目培训暨生态环境教育交流会”在甘肃兰州举行。

2025年7月9日至11日,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2025年美境行动项目培训暨生态环境教育交流会”在甘肃兰州举行,鹏峰能源集团甘肃市场经理张自博与多家学校、社会组织、基金会及企业代表共同参会。

会议特别邀请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团专家周又红女士、首都师范大学白欣教授及清华大学钟周教授共同出席,会议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展开讨论。

鹏峰能源甘肃市场经理张自博笔记:

当气候变化引发全球极端天气频发,当生物多样性以惊人速度消失,当海洋塑料污染威胁整个生态链,人类不得不正视一个严峻现实:生态危机已成为文明存续的最大挑战之一。在此背景下,生态文明教育不再是一种选择,而是人类构建可持续未来的必由之路。这种教育旨在从根本上转变我们对自然的认知——从“征服自然”的傲慢走向“顺应自然”的智慧,从“竭泽而渔”的短视转向“可持续发展”的远见。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自创立之初便将低碳基因融入发展血脉,通过深度校企合作开辟生态文明教育新路径。集团立足湾区,回馈湾区,将继续秉承“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推动环保事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未来,鹏峰能源集团将继续协同学校、社会构建教育生态圈——将生态理念融入课程,为绿色低碳提供实践场景,最终形成全员参与的绿色行动网络,让每个员工成为低碳生活的行动者,每个项目成为生态文明的微缩样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生态本身就是经济”,生态文明教育正是企业赢得未来、贡献美丽中国的思想引擎。

作者: 张自博

来源: 鹏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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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生态环境部美境行动,共探生态文明教育新路径
2025年7月9日至11日,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的“2025年美境行动项目培训暨生态环境教育交流会”在甘肃兰州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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