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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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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能源紧跟国家民营经济支持政策,积极布局中资企业出海业务

2025-04-28 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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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鹏峰能源集团法务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参与由深圳市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出海”系列研修班,为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全方位准备工作。

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出海

近期,鹏峰能源集团法务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参与由深圳市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出海”系列研修班,为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全方位准备工作。

该活动旨在为中资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增强法律服务对企业全球化布局与可持续发展的赋能,帮助中国企业应对潜在风险、把握政策窗口期。业内人士先后分析了中资企业“出海”新加坡、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的机遇、挑战与风险规避,为中资企业“出海”提供支持。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立足于大湾区,受益于政府提供的专业法律指引和风险防范策略引导,在专业层面上,广纳英才,积极为集团多元人才谋取宝贵的学习机会,目前成员涵盖传媒、数学、统计、金融、电力系统、人工智能、气象等多行业人才。面对行业和政策的密集型变化,我们的团队思维活跃,充满创新精神,积极鼓励大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产品服务,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致力于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合作,形成产业链优势,未来将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2025年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国能发法改〔2025〕40号》。文件中提出,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能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参与研究制定能源科技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鼓励传统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在煤矿、电厂等智能化改造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持续支持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债券融资;为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稳妥开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利用国内外智库资源,通过各种方式向能源企业宣介有关国家能源政策,为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帮助。

目前鹏峰能源成功完成电力交易、光伏投资、储能投资、光储运营、绿电绿证、碳排交易、虚拟电厂全链条服务,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进行峰石算法研发,在瞬息万变的电力能源市场中,提供更多为工商业客户量身打造的一体化解决用电方案。

作者: 黄晓淳 任之

来源: 鹏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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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能源紧跟国家民营经济支持政策,积极布局中资企业出海业务
近期,鹏峰能源集团法务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参与由深圳市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南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北京己任(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出海”系列研修班,为开拓海外市场做好全方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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