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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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鹏峰

公司简介(锚点)

公司简介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商,总部设在深圳,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辐射长三角、川渝及西北等地区,自研鹏峰售电、数字能源及虚拟电厂三大管理平台,提供多元化能源解决方案,显著降低工商业用户综合用能成本,助力工商业企业实现能源低碳化转型。集团现已全方位涵盖电力交易、光储投资、电力聚合、光储运营、绿电绿证、虚拟电厂等投资与服务业务,全方位助力工商业用户能源结构绿色升级。

 

 

10

行业经验

60 亿度

年交易电量

5000

履约保函

企业文化(锚点)

企业文化

企业价值观

拥抱改革 追求卓越

以客户为中心 以奋斗者为本

 

企业愿景

多元包容·高效投资·服务向善

品牌标识 

企业价值观

拥抱改革 追求卓越

企业愿景

多元包容·高效投资·服务向善

领导团队(锚点)

领导团队

姚小峰

董事长兼总经理

姚小峰,1986年出生,党员,硕士学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头雁人才。现任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科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拥有香港大学产品创新与服务设计专业研究生学位。曾就职于福汇亚洲、广发银行、三峡电能等多家企业,在投融资、保险、能源领域多年深耕,拥有丰富的电力交易、资产项目开发运营等绿色能源投资及管理经验。2024 年,应邀出席当年度明珠湾国际气候投融资大会,并签署合作意向协议,助力绿电绿证发展,2025年受邀录制《信用中国》电视栏目,出席由新华社主办的2025企业家太阳岛年会并录制嘉宾寄语。

刘鹏

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鹏,1988年出生,党员,本科,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现任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主导鹏峰能源资产开发及管理工作。曾就职于深圳能源集团、三峡电能等企业,深耕能源领域多年,具备卓越的光储项目及虚拟电厂开发、投资及运作能力,牵头联合研发多个能源科技项目,成功落地多个近零碳园区项目方案。

刘鼎新

董事兼副总经理

刘鼎新,1977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南方电网及广东第一批售电公司,深耕电力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售电市场营销经验,牵头推进地方国资能碳平台混改,致力于解决工商业用户电力成本管控的痛点与难点,坚持与工商业用户实现互利双赢的策略,为客户量身打造绿色环保、互利共赢的电力解决方案。

组织架构(锚点)

组织架构

图片展示
发展历程2(锚点)

发展历程

  • 2020年9月

    正式代理用户参与广东电力市场化交易。

  • 2022年1月

    投资首个BIPV一体化光伏项目并网发电,

    并网容量2.582MW。

  • 2022年12月

    中共广东鹏峰能源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成立。

  • 2023年4月

    获准第一批参与深圳虚拟电厂业务; 

    打通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和运维环节,且具备规模化复制的能力。

  • 2023年7月

    首次完成广东省3000万绿电月度交易。

  • 2023年12月

    正式代理用户参与山东省电力市场化交易;

    参与4项团标正式发行:

    基于ESG评价的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导则

    工业零碳工厂评价通则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通则

    光伏电站智慧运维系统技术要求。

  • 2024年4月

    正式确立广东鹏峰能源有限公司为集团母公司的战略地位,确认多个子公司主营业务,加速“鹏峰能源”品牌统一化进程。

  • 2024年5月

    鹏峰首个广西光伏项目开工,光伏投资项目正式走出广东。

  • 2024年6月

    鹏峰能源广东东莞首个办事处揭牌成立;

    首届鹏峰能源杯公益行动开启。

  • 2024年7月

    鹏峰能源四川成都办事处揭牌成立。

  • 2024年9月

    “鹏峰能源”品牌开展股权合作,开发市级区域市场的新营销模式正式启动。

  • 2024年10月

    四川省电力交易资质获批,2025年正式参与交易。

  • 2024年12月

    三平台私有化部署,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正式开启数字化运营之路。

  • 2025年1月

    广东鹏峰能源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鹏峰能源集团”正式注册成立,正式完成“鹏峰能源”品牌统一化。

  • 2025年3月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荣膺国家级重点信用认证企业。

  • 2025年4月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董事长兼总经理姚小峰受邀录制央视《信用中国》栏目;

    鹏峰能源作为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的广汽能源荣获深圳虚拟电厂优秀用户;

    深圳市峰石算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 2025年6月

    鹏峰能源广东东莞首个营销合伙办事处揭牌成立;

    鹏峰售电新增四大省级售电资质。

  • 2025年7月

    鹏峰售电业务新增广东售电资质,成功升级双牌照: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SD865

    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SD428

  • 2025年9月

    “鹏峰能源”荣获2025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

    参投“零点聚能”携手北大共建聚变能源联合实验室,该实验室计划十余年时间进行可控核聚变发电的研发;

    鹏峰售电再拿下三大省份售电市场资质。

  • 2025年10月

    鹏峰能源入板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鹏峰虚拟电厂-广汽能源科技充电站项目入选2025年虚拟电厂领域;

    鹏峰售电获得重庆售电市场资质。

  • 2025年11月

    鹏峰能源正式进军四川虚拟电厂领域;

    鹏峰能源作为深圳市首批10家试点企业之一,正式发布集团首份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并深度参与《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制定。

  • 2025年12月

    鹏峰售电注册资本正式增至1亿元。

    鹏峰售电获得广东省虚拟电厂运营商资质,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码XN30。

  • 2026年1月

    鹏峰能源获得2025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鹏峰光伏电站总发电量突破60000MWh。

  • 2026年2月

    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 2026年3月

    荣获315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

    “全国行业质量领先企业”

    “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

    “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等四项荣誉;

    荣获《信用中国》

    “国际化发展与中国企业形象公信力”优秀实践案例。



  • 2026年4月

    中共广东鹏峰能源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更名为中共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正式成立。

  • 2026年5月

    鹏峰能源集团首个吉祥物“交子”发布,英文名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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