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中文
  • 中文
  • 繁體中文
  • English
  • ภาษาไทย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鹏峰能源 - 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商

公众号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鹏峰能源服务号
视频号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视频号!
抖音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抖音账号
小红书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小红书账号,在线等您哦~
bilibili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B站账号,记得一键三连哦~
今日头条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今日头条账号!
微博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新浪微博官号!
座机
0755-23481052
邮箱
请发送您的需求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
中文
  • 中文
  • 繁體中文
  • English
  • ภาษาไทย

鹏峰笔记|2026年第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2026-10-22 13:00:48

浏览:

“ 2026年9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鹏峰能源代表参会,与市场经营主体共同交流广东电力市场运行情况。 本次会议围绕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2026年信用评价、中长期异常交易监测与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专题介绍,结合本次会议内容,鹏峰能源将值得关注的市场信息整理如下。 ”

2026年9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鹏峰能源电力交易经理刘焘参会,与市场经营主体共同交流广东电力市场运行情况。

本次会议围绕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2026年信用评价、中长期异常交易监测与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专题介绍,结合本次会议内容,鹏峰能源将值得关注的市场信息整理如下。

 

一、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登记与规则要点

1、国家政策与广东承接文件

国家136号文确立新能源收益转型方向:2025年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农业局联合印发,明确上网电量全部入市、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建立机制电价差价结算稳定收益预期;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

广东263号文落地实施细节:明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形成,配套出台竞价规则保障公平参与和长期收益锁定。

竞价登记与市场注册相互独立:竞价登记仅为参与机制电价竞价的入场券,入选后如需参与交易仍须另行办理发电企业市场注册。

2、2025年首次竞价执行情况回顾

时间线与流程:2024年9月发布登记通知,10月1日受理,10月26日截止,10月29日申报,从启动到申报历时约11个月,全流程线上完成。

竞价结果与规模:首次机制电价竞价结果为0.36元/kWh,入选项目1.1万个,分布式光伏机制电量规模44.3亿kWh,入选项目享有12年一次性首期长期收益预期。

竞价原则: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由交易中心组织并完成结果公示。

3、2026年竞价登记工作安排

关键时间节点:9月14日发布新能源项目竞价登记通知,建议投资方10月13日前完成登记,截止时间与竞价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无法参与本年度机制电价竞价。

登记渠道新增小程序端:投资方可选择网页端或小程序端完成登记。

登记范围与条件:与2025年一致,限于2025年6月1日后投产完成备案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项目;未投产项目须承诺当期起未来12个月内投产。

往年未中标项目须重新登记:交易中心已将往年登记项目全部退回并发送提醒短信,投资方需核对信息后重新提交。

4、登记资料与审核要求

主体资料差异:非居民用户需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员证件、档案文件;自然人用户仅需管理员信息,无需备案文件。

项目信息来源区分:已投产项目信息由电网营销系统推送至交易系统;未投产项目由投资方自行填写,须确保与核准备案文件一致。

审核时效:交易中心会同电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审核通过后视为登记生效。

延期后果:承诺投产时间延期超过6个月,竞价入选结果作废且3年内不得参与竞价。

最晚承诺时限:2026年竞价选择的承诺投产时间最晚为2027年10月,投资方需谨慎评估。

5、竞价申报规则与策略提示

排序与成交机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排序,最后一个成交项目的报价为全额成交机制电价,竞价规模取初始规模与申报电量除以竞争有效系数的较小值。

申报修改窗口:报价截止前可撤回修改申报记录,建议新报价有利于整体控制。

信息变更时限:项目关键信息变更须在材料截止日前完成并重新提交。

 

二、中长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测与处置

1、监测对象与品种覆盖

交易周期全覆盖:年度、多月、月度及月内交易均纳入监测。

品种范围:除年度、多月、月度集中竞争交易及代购电绿电交易外,其余品种均纳入监测。

2、四项监测指标定义与阈值

R1同场次价格偏差率:适用于年度双边挂牌、多月双边、月度双边交易;偏离5%触发一级处置,偏离10%触发二级处置。

R2同交易周期同标的价格偏差率:适用于月度及以上双边交易;阈值同为5%和10%,对标同周期所有品种加权均价。

R3与日前市场加权均价偏差率:仅适用于月内双边交易;参考价为交易序列前30天日前市场价格加权均价(剔除法定节假日及调休并向前递补,近期权重0.5);偏离15%触发一级,30%触发二级。

R4与现货分时参考价格偏差率:仅适用于月内多日分时集中竞争交易;参考价为交易序列前7天分时日前市场均价(剔除节假日并递补);阈值同为15%和30%,且同一场次累计电量须超过10兆瓦时才纳入处置。

3、两级处置措施内容

一级处置:通报(按自然周合并)、信用评价扣分(售电公司每次20分)、降低月内累计合约量上限(发电侧系数由2.0降至1.5,用电侧由1.3降至1.0,影响从触发月至年底)。

二级处置:在一级基础上增加整改要求、报送政府、暂停交易权限、暂缓资金支付;触发二级时一级同步执行。

4、执行状态与特殊情形处理

R1常态化监测但暂未实质处置:发现严重异常行为将汇报监管机构与主管部门。

R2暂不启动常态化处置:仅监测,发现严重偏离时报送监管部门。

节假日标的豁免:R3、R4指标对仅含法定节假日及调休标的的交易暂不启动常态化处置,但包含节假日与非节假日混合标的的正常处置;经营主体可将合同拆分为节假日与非节假日两笔分别提交。

系统辅助功能:交易系统已上线近30天日前在线均价动态展示、合约参考价计算及超阈值弹窗提醒功能。

首例通报案例:9月14日已发布首份异常交易通报,某售电公司触发月内异常交易指标。


最新业务信息,请以鹏峰能源官网为准

https://aipengfeng.com/

咨询热线:0755-23481052


作者: 鹏峰能源
0
鹏峰笔记|2026年第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这些要点值得关注
2026年9月2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座谈会。鹏峰能源代表参会,与市场经营主体共同交流广东电力市场运行情况。 本次会议围绕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2026年信用评价、中长期异常交易监测与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专题介绍,结合本次会议内容,鹏峰能源将值得关注的市场信息整理如下。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图片展示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75号润弘大厦T2 3107-3108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6062181号-1

 

 

联系方式
0755-23481052
二维码
公众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