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中国工业报社)“2025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申报公示:“鹏峰能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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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中国工业报社在官网发布“2025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申报公示,对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峰能源”)申报“鹏峰能源”品牌入选2025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的情况予以公示,备案材料编号为CINNZZ-2025-0305。 依据《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申报要求和流程》,相关申报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初审、数据比对、专家复审后分批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如无异议,将授予申报单位“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证书;2025年推介活动分4次发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推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据公示材料介绍,鹏峰能源是一家专注于光储售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的企业,总部设在深圳,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辐射长三角、川渝等地区,致力于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建设;企业业务已全方位涵盖电力交易、光伏投资、储能投资、光储运营、绿电绿证、碳排交易、虚拟电厂等投资与服务,助力能源结构绿色升级。 公示材料还介绍,鹏峰能源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理念,以“多元包容,高效投资,服务向善”为行动纲领;在光伏政策收紧的形势下,存量项目仍如期并网,彰显项目投资与运营能力。企业同时自主研发数字化平台,构建开放合作网络,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并组织员工参与国家标准及多项团体标准制定,走进校园设立奖学金、开展能源手抄报比赛等活动,普及绿色能源知识。 该活动由中国工业报社主办,本次公示稿为2025年首批申报公示之一。 原文链接:“2025中国制造·消费者信赖品牌”申报公示: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鹏峰能源”品牌(中国工业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