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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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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改革,追求卓越!鹏峰能源完成首次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

2026-06-26 09:21:46

浏览:

鹏峰能源积极参与国内首次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顺利达成企业首单输电权市场化成交。

近日,依据《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1656号)、《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在云霄直流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发改体改〔2026〕734号)等文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安徽送广东跨电网经营区输电权交易,成功完成国内首次输电权市场化交易。鹏峰能源积极参与本次输电权市场化交易,顺利达成企业首单输电权市场化成交。

 

输电权交易是什么?

输电权是对输电通道的使用权,输电权分为物理输电权、金融输电权。物理输电权对通道有绝对使用权,有排他性;金融输电权,享有通道阻塞盈余分配的权力。本次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的就是物理输电权。输电权交易是将输电权交由市场竞价,实现“路”(输电通道)与“货”(电力)分开定价。

 

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的发展历程

2025年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印发,提到“研究适应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输电权交易机制,在保障福建、广东两省利益的前提下,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

2026年5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在云霄直流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发改体改〔2026〕734号)印发,提到“自2026年6月1日起,按照《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方案(暂行)》,以月度及以内交易起步,在云霄直流通道开展输电权市场化交易”。

2026年5月28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云霄直流输电权市场化培训,培训对象“南方区域各电网公司、各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以及相关市场经营主体”。

2026年6月5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方案与试点交易培训,培训对象“国网经营区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南网经营区内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的发电侧与用电侧相关经营主体”。

2026年6月11日—18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安徽符合资格的发电企业、广东符合资格的售电公司与批发用户完成了安徽送广东跨电网经营区输电权交易。

 

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可用容量的来源

云霄直流优先发电计划对应的电能量交易优先占用的通道容量,福建、广东护送的市场化增量交易可优先使用剩余输电容量。

每季度前,福建、广东协商确定下季度后两个月各时段释放容量,并报送广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双方预留容量原则上不超过云霄直流剩余容量的50%。

月度交易,福建、广东两省优先适用云霄直流富余容量、次月剩余容量全部向市场释放。

 

 

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的区间

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下限按照通道准许收入考虑规划利用小时数测算确定,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下限为25.6元/兆瓦时。(即使没有输电权交易,使用云霄直流进行跨省交易也需缴纳25.6元/兆瓦时的输配电费)

云霄直流输电权报价上限暂定100元/兆瓦时。后续需调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首次云霄直流输电权交易的规模

交易标的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6月30日,每日划分24时段,每时段可交易通道容量合计21400兆瓦。113家广东、安徽经营主体参与申报,预成交绿电电量16024.861兆瓦时,正式成交绿电电量15706.241兆瓦时。

 

输电权市场化交易的意义

当前,我国已建立基于交易优先级的省间输电权分配机制。输电权交易以市场化方式配置输电权资源,能够公平、透明、高效地解决“谁用谁不用”这一核心问题实现稀缺资源高效配置;能够高效反映省间通道时空价值,通过输电权价格信号有效引导省间输电通道规划建设,促进输电通道高效利用;可以降低有关省份容量电费支出,像云霄直流输电权费用最终会冲抵广东、福建两省容量电费,降低两省工商业用户承担的容量电费支出,实现多方共赢;能够进一步优化省间输电通道使用秩序,推动省间通道面向市场成员公平开放和灵活运用,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通道利用结果,提升省间通道利用效率,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有力支撑电力保供和清洁能源消纳。


作者: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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