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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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库!鹏峰能源获评“绿色融资企业”,成为深圳首单“绿色+普惠”金融合作标杆

2026-04-09 09: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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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能源获评“绿色融资企业”并纳入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在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的支持与推动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为鹏峰能源提供500万元“绿色+普惠”贷款,助力鹏峰能源首个近零碳园区落地。

近日,在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的支持与推动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为鹏峰能源集团提供500万元“绿色+普惠”贷款,为公司绿色发展与业务推进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

此次贷款的落地,不仅体现了对鹏峰能源绿色运营实践的认可,也为企业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持续深耕提供了坚实支撑。鹏峰能源对此深表感谢,并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提升绿色运营能力与服务水平,积极回应各方的信任与期待。


试点引领,绿色提升

在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进程加速推进背景下,我国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发债主体、重点排污单位等主体需依法开展环境或可持续信息披露。中小企业虽尚未直接面临监管强制要求,但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庞大、减排潜力显著,并逐步受到来自投资人、客户在减碳、环保方面的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

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指导下,深圳率先开展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与披露机制。作为首批试点企业之一,鹏峰能源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参与《中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制定,并正式发布《2024—2025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持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与信息披露水平。


政策加码,入库赋能

为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汇聚金融力量赋能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于2024年7月25日联合印发《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明确深圳市绿色融资企业及项目范围,推动金融机构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依据《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鹏峰能源获评“绿色融资企业”,并纳入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这一资质认定不仅是对企业绿色发展能力与规范化运营水平的进一步认可,也有效提升了企业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可识别度与融资便利性,为后续获得“绿色+普惠”贷款提供了重要支撑。

多维评估,精准支持

2025年12月24日,兴业银行碳金融研究院专家莅临鹏峰能源开展调研与交流,对鹏峰能源的绿色业务布局与近零碳园区项目发展情况进行系统了解。

为精准支持在绿色转型中表现突出、具备环境效益的中小企业,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响应试点工作号召,以“绿色+普惠”贷款实现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

在该模式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围绕企业绿色属性与普惠特征,重点关注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绿色融资企业”入库资质及绿色业务基础等关键要素,开展综合评估。

基于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规范实践及绿色低碳业务布局,鹏峰能源被认定为兼具绿色属性与普惠特征的优质企业。在此基础上,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需求,为鹏峰能源提供了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方案,成功落地深圳首单“绿色+普惠”贷款,推动形成区域内政策引导、企业实践、标准建设与金融支持的首次业务闭环。


此次“绿色+普惠”贷款的落地,是对鹏峰能源绿色发展实践的阶段性认可,也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未来,鹏峰能源将持续深化综合能源服务布局,全面提高公司在ESG方面的综合能力,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及行业组织的协同合作,探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路径。

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大趋势下,鹏峰能源将以更加稳健的步伐推进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能源服务结构,为工商业用户能源低碳化转型、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贡献更大力量。



最新业务信息,请以鹏峰能源官网为准:https://pf.sscgeg.com/

如需咨询,请联系官网客服或鹏峰能源服务号客服

作者: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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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库!鹏峰能源获评“绿色融资企业”,成为深圳首单“绿色+普惠”金融合作标杆
鹏峰能源获评“绿色融资企业”并纳入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在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的支持与推动下,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为鹏峰能源提供500万元“绿色+普惠”贷款,助力鹏峰能源首个近零碳园区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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