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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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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能源 | 荣获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优秀聚合商奖项

2026-05-29 18:00:00

浏览: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凭借在虚拟电厂领域的创新实践、资源聚合能力及市场运营成果,荣获“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优秀聚合商”奖项。



右五:鹏峰能源电力交易经理 宋鹏


2026年4月23日,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影响力企业颁奖典礼隆重举行。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凭借在虚拟电厂领域的创新实践、资源聚合能力及市场运营成果,荣获“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优秀聚合商”奖项。

此次获奖,不仅是行业对鹏峰能源虚拟电厂综合实力的认可,更体现了公司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能源数字化转型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成果。

政策赋能加码

虚拟电厂迈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双碳”战略持续推进,虚拟电厂正加速从行业概念走向规模化应用,逐渐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重要力量。2026年,中国虚拟电厂产业迈向全面发展的关键节点。随着2025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持续落地,首个虚拟电厂国家标准《虚拟电厂技术导则》(GB/T 47241-2026)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起实施,行业顶层设计与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虚拟电厂被正式纳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正从“概念验证”、“示范试点”阶段,全面进入“规模化运营”、“规模化商用”的新阶段。


深耕多地布局

鹏峰能源聚力赋能用电低碳转型


鹏峰能源作为深圳首批虚拟电厂聚合商,2024年在深圳虚拟电厂市场份额总排名第二,现已拥有深圳虚拟电厂V440300000028,广东虚拟电厂XN30,四川虚拟电厂830022,并以近零碳园区、光储项目、充电桩等负荷资源为载体进行虚拟电厂投资运营。

鹏峰能源企业价值观为拥抱改革,追求卓越,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电力解决方案,精准解决工商业用户电力成本管控的痛点与难点,显著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实现工商业用户能源低碳化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

未来,鹏峰能源将继续紧抓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能源数字化发展的时代机遇,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能力建设,不断拓展聚合资源规模与应用场景,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集团业务范围

电力交易 | 虚拟电厂 | 绿色服务

 

售电业务范围

广东  | 江苏 | 四川 | 山东

重庆  | 上海 | 福建 | 陕西

 

虚拟电厂经营范围

广东省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码XN30

深圳虚拟电厂聚合商编号 V440300000028

四川虚拟电厂成员代码830022

(预计开通)江苏 | 山东 | 上海

 

最新业务信息,请以鹏峰能源官网为准:https://aipengfeng.com/

如需咨询,请联系官网客服或鹏峰能源服务号客服。


作者: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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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峰能源 | 荣获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优秀聚合商奖项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凭借在虚拟电厂领域的创新实践、资源聚合能力及市场运营成果,荣获“2026‘北极星杯’虚拟电厂优秀聚合商”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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