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公众号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鹏峰能源服务号
视频号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视频号!
抖音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抖音账号
小红书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小红书账号,在线等您哦~
bilibili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B站账号,记得一键三连哦~
今日头条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今日头条账号!
微博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新浪微博官号!
座机
0755-23481052
邮箱
请发送您的需求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

鹏峰能源丨315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等四项荣誉

2026-03-15 12:00:00

浏览:

2026年3月15日,广东鹏峰能源集团公司一举拿下“全国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四项荣誉。

2026年3月15日,在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中,广东鹏峰能源集团公司迎来一份亮眼成绩单,一举拿下“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全国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四项荣誉,展现出鹏峰能源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不断提升的质量实力与品牌影响力。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2000年起持续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组织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督促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

荣耀时刻,砥砺奋进

“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

“全国行业质量领先企业”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证明

“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证明

“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调查汇总和质量信誉承诺公告证明


多项荣誉加持,实力持续出圈。近年来,鹏峰能源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完善的能源服务体系和良好的诚信口碑,在综合能源服务与电力交易领域不断取得突破,陆续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与权威资质。

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入选2025年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荣获 “重点信用认证企业” 称号


这些荣誉不仅见证了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也进一步彰显了鹏峰能源在行业中的综合实力与品牌影响力。


提升消费品质——2026年“3·15”主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3·15专题报道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3·15专题报道


企业概况,优势彰显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商,总部设在深圳,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辐射长三角、川渝及西北等地区,鹏峰能源主营电力交易、虚拟电厂、绿色服务三大业务板块,自主研发鹏峰售电、数字能源及虚拟电厂三大管理平台,现已拥有多省份电力交易资质。鹏峰能源核心团队拥有丰富的电力交易经验,涵盖绿电绿证交易,精准研判市场价格动向,擅长中长期电力交易。同时,联合研发峰石算法,优化购电策略和交易效率,提升现货交易风控能力。2022年至2025年,鹏峰售电连续四年在广东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均为AA等级。

鹏峰能源作为深圳首批虚拟电厂聚合商,2024年在深圳虚拟电厂市场份额总排名第二,现已增加广东及四川等省级虚拟电厂资质,拥有多个光储电站资产,正在进行首个近零碳园区投资建设,欢迎相关负荷类资源及发电类资源加入鹏峰虚拟电厂平台。

鹏峰能源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电力解决方案,精准解决工商业用户电力成本管控的痛点与难点,显著降低综合用电成本,实现工商业用户能源低碳化转型。

作为专注于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的企业,鹏峰能源始终秉持“拥抱改革、追求卓越”的理念,不断提升虚拟电厂与综合能源服务能力。此次荣誉既是肯定,也是动力。未来,鹏峰能源将继续深化技术创新与服务能力,厚植品牌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工商业用户能源低碳化转型、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贡献更大力量。

最新业务信息,请以鹏峰能源官网为准,如需咨询,请联系官网客服或鹏峰能源服务号客服。


作者: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
鹏峰能源丨315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企业”等四项荣誉
2026年3月15日,广东鹏峰能源集团公司一举拿下“全国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全国质量诚信先进企业”“全国行业质量领先品牌”四项荣誉。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你的喜欢,就是我坚持写下去的能量器
好文推荐
已有0人推荐
图片展示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75号润弘大厦T2 3105 3107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
0755-23481052
二维码
公众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粤ICP备202606218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