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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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到成功|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2026-02-25 10:22:23

浏览: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自2026年02月12日起,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尊敬的客户、鹏峰伙伴们:

时光淬炼,初心不改;焕新启程,逐光前行 ,今日,我们怀着诚挚的心情,向大家正式宣布一则重要喜讯

2026年2月12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自2026年02月12日起,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一、强化核心竞争力

本次更名,是公司战略升级、迈向更广阔发展空间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企业从省级布局跃升为全国性公司的关键一步。

立足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推进的行业浪潮,我们褪去地域前缀,既是对过往深耕售电领域、稳健发展的沉淀,更是对未来拓展全国布局、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的期许。

这一转变,将帮助我们突破地域局限,依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政策,整合属地电力资源,以更简洁、更具辨识度与权威性的品牌形象,承载更长远的发展愿景,同时优化跨区域经营效能,持续深耕电力交易赛道,推进虚拟电厂业务,加大近零碳园区投资运营规模,升级国内绿证服务,助力工商业企业能源绿色转型升级。

赋能长远布局

焕新启新程,聚力赴未来。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鹏峰售电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以全国性公司的格局与视野,拥抱改革,追求卓越,持续优化服务体系、强化专业能力,聚焦客户核心需求,助力多省市客户降低用电成本、提升用电效率;同时积极融入绿色能源、近零碳园区发展大局,探索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的服务模式;依托全国性布局优势整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证资源,完善绿证交易与交付全流程服务体系,优化交付效率、保障交付合规性,助力客户实现绿色用电、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及碳中和目标。

从长远看,本次更名能够有效夯实全国性发展根基,鹏峰能源将奋力实现从“湾区深耕”到“全国领跑”的跨越,不负每一份信任与期许。

三、鹏峰能源品牌承诺

名称虽焕新,初心永不变。

本次更名仅为公司名称的调整,鹏峰能源集团及鹏峰售电有限公司的主体资质、核心团队、主营业务、服务标准均保持不变;原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合同协议、业务往来及法律责任,均由更名后的鹏峰售电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有的合作关系、服务承诺持续有效,不会对各位客户、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影响。

衷心感谢各位客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朋友长期以来的理解、信任与鼎力支持!未来,鹏峰能源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专业的服务、更务实的作风,与您携手并肩,继续能源领域新征程,共创互利共赢新未来!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481052

集团总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75号润弘大厦T2 3107

鹏峰能源官网:https://pf.sscgeg.com/

鹏峰能源集团业务范围:

电力交易 | 虚拟电厂 | 绿色服务

鹏峰售电业务范围:

广东 | 广西 | 四川 | 山东 | 上海

重庆 | 安徽 | 福建 | 江苏 | 陕西 | 新疆

鹏峰虚拟电厂经营范围:

广东 | 深圳 | 四川

(预计开通)江苏 | 山东 | 上海        


鹏峰能源集团

2026年2月13日

作者: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鹏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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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到成功|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鹏峰售电有限公司,自2026年02月12日起,正式更名为鹏峰售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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