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 01

    广东10KV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低压工商业用户详情请咨询)

  • 02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3

    成交电价均指市场化交易成交电价,即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加市场交易的电价,不包含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 04

    合同签订一般以年为单位,电网代购用户按季度入市

  • 01

    山东国网代购客户按照季度入市,不分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1

    甘肃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电力用户一年内不能同时参与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由网代购转直购用户内需在每月15日前向电网机构提出申请并在下月生效


  • 05

    新报装用户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可直接参与市场


  • 0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0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0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0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上海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智能注册人工审核注册),每季度最后15日前选择下一季度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零售用户先线下签约再线上绑定:每月15日前(8:30~17:00)组织线上签约,即售电公司与二级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代理关系和套餐确认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工商业用户鼓励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 2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3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与售电公司通过零售商城服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和“e-交易'App)签约生效后,次月可参与交易


  • 4

    已注册的电力用户新增(删除)用电单元,生效次月起参与(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结算


  • 1

    江苏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4

    新入市用户全年均可进行入市注册,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可与售电公司进行签约

  • 01

    陕西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市场交易不限电压等级


  • 02

    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通过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平台或e-交易app签约


  • 03

    用户所有工商业用电电量均由售电公司代理参加市场交易,且仅可由同一家售电公司代理

  • 04

    合同签订一般每月15日前可进行绑定,全年均可注册

  • 01

    全市工商业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模式分为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间接参与市场交易(用户通过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 02

    已入市的用户在每月24日15:00前,签订次月到12月的零售合同


  • 03

    电网代理购电用户按季度入市,每季度最后15日前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和合同录入,则下个季度就能入市


  • 04

    新增用户(或用电户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时间不受每季度最后15日限制,可在接电后30天内且当月24日前完成市场注册和合同录入(可签当月至12月的合同),次日生效


  • 1

    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


  • 2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含)前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3

    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后完成注册的,可在当月签订次月签订次次月及后续月份的零售合同


  • 1

    除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以外的电力用户原则上可以参与市场交易


  • 2

    电网代购转市场化用户,先进行注册,新用户按月度入市(每月度最后15日前),注册生效后下一月度成为市场化用户


  • 3

    零售用户一个合同周期内只能与一家售电公司确定代理关系


  • 4

    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其中一方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绑定并上传材料,另一方确认后提交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核验通过生效后次月可参与市场化交易


公众号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鹏峰能源服务号
视频号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视频号!
抖音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抖音账号
小红书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小红书账号,在线等您哦~
bilibili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B站账号,记得一键三连哦~
今日头条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今日头条账号!
微博
二维码
欢迎关注 鹏峰能源 新浪微博官号!
座机
0755-23481052
邮箱
请发送您的需求或建议,感谢您的关注!

鹏峰能源 | 姚小峰董事长参加工信部 “头雁人才” 新质生产力研修班 锚定绿色能源创新发展新航向

2026-01-16 10:04:18

浏览:

2025 年 11 月 29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的企业经营管理 “头雁人才” 培养计划新质生产力研修班(002 班)在北京顺利开班。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小峰,作为企业家代表参训。

2025 年 11 月 29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的企业经营管理 “头雁人才” 培养计划新质生产力研修班(002 班)在北京顺利开班。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小峰,作为深耕绿色能源领域、践行 “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 战略的企业家代表参训,与来自全国各行业的精英学员共探新质生产力培育路径,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蓄能。



本次研修班是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汇聚了政企学多方优质精英人才 ——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学林,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刘续浩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围绕 “树牢家国情怀、领悟新质生产力内涵、强化创新引领、弘扬企业家精神” 四大方向提出殷切期望,为学员明晰发展坐标。


研修班现场图


作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践行者,鹏峰能源集团董事长姚小峰全程深度参与研修班核心环节,认真学习党中央、工信部关于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企业虚拟电厂、零碳园区建设实践探索绿色能源与新质生产力融合路径,积极融入“头雁人才”生态,依托交流平台对接产业链资源,夯实业务协同基础。


右:鹏峰能源董事长兼总经理 姚小峰


“此次‘头雁人才’研修是一次精准的‘战略充电’,不仅深化了对新质生产力的理解,更坚定了鹏峰以技术创新研发驱动绿色能源发展的方向。” 姚总表示,鹏峰能源深耕 “光储售用一体化虚拟电厂投资运营” 核心赛道,售电业务已覆盖 12 个省份,更在东莞启动首个近零碳园区建设。公司为全国多地工商业用户提供涵盖鹏峰售电、虚拟电厂投资运营、绿色服务的全链条低碳用能解决方案。

未来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与智能调控能力水平,打造近零碳园区标杆,将研修所学转化为领导集团推动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作者: 陈祈静

来源: 鹏峰能源品牌管理部
0
鹏峰能源 | 姚小峰董事长参加工信部 “头雁人才” 新质生产力研修班 锚定绿色能源创新发展新航向
2025 年 11 月 29 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的企业经营管理 “头雁人才” 培养计划新质生产力研修班(002 班)在北京顺利开班。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小峰,作为企业家代表参训。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你的喜欢,就是我坚持写下去的能量器
好文推荐
已有0人推荐
图片展示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梅园路75号润弘大厦T2 3105 3107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广东鹏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
0755-23481052
二维码
公众号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粤ICP备2026062181号-1